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终结'被打还手即互殴',烈性犬伤人可直接拘留
- 综合资讯
- 2025-06-30
- 1517
山东淄博的小饭馆里,张女士的啤酒瓶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。2020年那个夜晚,当醉酒男子第三次挥拳打向她时,她选择了还击。这一击换来的是公安机关“互殴”的认定——她被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200元。官司打了四年多,直到去年法院才最终改判: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。判决书上那句“司法实践中的和稀泥式执法模糊了正与不正的界限”,道出了多少人的无奈。
同样在淄博,同样的正当防卫争议,时间已走到2025年6月末。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新修订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彻底改写了规则。从明年1月1日起,被打还手不再被自动认定为互殴,而烈性犬伤人的饲养者将面临直接拘留。两项变革直指多年痛点,把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刻进了治安管理的基石。
过去几年,类似张女士的困境不断上演。高铁上女子因制止后座孩子撞椅背遭掌掴后还手,被认定为互殴罚款200元;湖南益阳被打店主面对镜头无奈道出“如果我还手就是互殴”的心酸。这些案件暴露了治安领域正当防卫认定的模糊地带——刑法和民法典虽有防卫条款,但治安案件缺乏明确规定,导致执法者为求效率选择“各打五十大板”。结果形成了一种荒诞:面对不法侵害,法律似乎要求公民被动承受。
新法规用五重保障破解了这一困局。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,有权采取必要防卫措施保护人身财产安全;防卫行为需在合理限度内;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除治安处罚;见义勇为行为受法律保护;争议中公安机关承担充分调查取证的举证责任。这意味着,下一个“张女士”不必再经历五年诉讼才能证明清白,执法的天平开始向防卫权倾斜。
烈性犬管理则走出了另一条现实路径。去年某小区未拴绳烈性犬撕咬幼童的视频曾引发公愤,而饲养者仅承担医疗费用了事。这种低成本违法即将终结。新法建立了三级惩处体系: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先予警告;警告不改或致人伤害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拘留延长至五日以上十日以下。处罚直接关联治安管理,意味着犬主可能在看守所里重新思考责任二字。
法律的生命在实施,新规落地仍面临双重考验。正当防卫条款需要执法人员突破“维稳思维”,避免将合理防卫视为“斗气泄愤”。烈性犬管理中的“情节较重”需进一步细化标准,防止基层执法重回和稀泥老路。而公众教育同样关键——既要让公民知晓还手的权利边界,也要防止新规被曲解为报复行为的护身符。
从昆山反杀案激活刑法正当防卫条款,到如今治安管理领域确立防卫权,法治进程在争议中蜿蜒前行。当醉酒者的拳头落下时,当恶犬的利齿撕咬时,法律终于明确告诉公民:你可以保护自己,正义不必迟到五年。而这一切,才刚刚开始。
本文由SunSen于2025-06-30发表在吾爱品聚,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
本文链接:http://pjw.521pj.cn/20255532.html
发表评论